黑龙江国瑞金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对黑龙江正民机械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债权处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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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借款人名称 |
本金余额 (人民币万元) |
保证人 |
抵押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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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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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正民机械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
992.32 |
刘正民、吴艳霞、黑龙江正民机械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
正民机械以其黑龙江国瑞金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拟对黑龙江正民机械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债权进行处置,特此公告。
债务企业名称:黑龙江正民机械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所在地:佳木斯市 债权本金:9,92.32万元 资产清单如下: 位于佳木斯桦川县工业土地及地上建筑物,土地面积为29,560.07平方米,地上建筑物面积合计为13,178.68平方米提供抵押担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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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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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2.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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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清单所列示债权实际产生的利息、迟延履行金、实现债权的费用以相关合同和生效法律文书为准。
资产情况介绍如下:
(一)黑龙江正民机械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1、债务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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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项目 |
内 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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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黑龙江正民机械技术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民机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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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 所 |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桦川县悦来镇悦来大街南段佳抚公路道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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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刘正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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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 |
刘正民持股70%;吴艳霞持股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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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 |
1,00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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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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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 |
机械加工新技术推广;收割机使用性能研究推广;生产安装收割机后驱动;机械加工、制造;农用机械、工程机械及配件销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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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时间 |
2012-01-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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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状态 |
存续 |
2、债权情况
截至2021年3月31日,债权总金额合计1,556.50万元,其中债权本金992.33万元,利息564.17万元。
3、抵押物情况
正民机械以其位于佳木斯桦川县工业土地及地上建筑物,土地面积为29,560.07平方米,地上建筑物面积合计为13,178.68平方米提供抵押担保。
4、保证担保情况
该笔债权担保人为刘正民、吴艳霞、黑龙江正民机械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5、诉讼执行情况
债权已取得生效判决。
特别提示:以上资产信息仅供参考,我公司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如需了解有关本次交易资产的详细情况与以下交易联系人接洽。如有购买意向,按照我公司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并与我公司签订相关保密协议后,可查询具体项目档案。
本次债权的交易对象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合法存续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应具备注册资本、财务状况良好等条件;交易对象不得为:(一)国家公务员、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二)参与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的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三)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四)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五)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者特殊目的实体;(六)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
有受让意向者请速与我公司联系商洽。任何对本处置项有疑问或异议者均可提出征询或异议。征询或异议的有效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联系人:刘经理、单经理0451-51780246转8825
通讯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丽江路汇智金融总部B座19层
邮编:150071
对排斥、阻挠异议或征询的行为可向有关部门举报。
举报电话:黑龙江国瑞金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0451-51780246
特别声明:本公告不构成一项要约。
黑龙江国瑞金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