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处置主体 |
黑龙江国瑞金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参考价值 |
无 |
资产类型 |
房产 |
公告详情 |
榆林市四通汽车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及榆林市泽华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债权-抵押物西安市莲湖区北关正街方兴大厦 榆林市四通汽车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及榆林市泽华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债权, 截至2019年7月20日,四通汽车及泽华工贸债权本息合计7,281.77万元,其中债权本金共计4,500.00万元,债权利息2,781.77万元。 谷小军、白治玲以其自有的位于西安市莲湖区北关正街方兴大厦第1层412.11平方米、第2层的2,360.33平方米、第3层的1,532.55平方米的商业房产 为上述两笔债权提供抵押担保,抵押物面积合计4,304.99平方米。 刘建民、崔爱梅、张小会、谷小军、白治玲、刘浩分别为上述债权提供个人信用担保。 上述债权抵押物为西安市莲湖区北关正街方兴大厦第1层412.11平方米、第2层的2,360.33平方米、第3层的1,532.55平方米的商业房产。 抵押物地处于北关正街与二马路交汇处,周边社区、学校众多,同时紧邻安远门地铁口,人流量有充足保障。 方兴大厦建于2006年,分为底层商铺及楼上公寓两部分,该债权抵押物为1至3层商铺,目前1层、3层已全部出租,2层部分出租。 特别提示:本公告资产信息仅供参考,本公告不构成任何要约或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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