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处置主体 |
黑龙江国瑞金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参考价值 |
无 |
资产类型 |
土地 |
公告详情 |
陕西鑫隆石油设备有限公司债权-抵押物为西安市中国(陕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出让工业用地50.36亩 债务人:陕西鑫隆石油设备有限公司,截至2018年5月30日,剩余本金2,450万元,利息1,733.53万元,合计4,183.53万元。自然人傅琛及刘章峰、傅建玮、傅际综及王小平为上述债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抵押物为债务人陕西鑫隆石油设备有限公司名下位于西安市中国(陕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凤竹七路以东、海欣五路以南的出让工业用地33,571.26㎡(合50.36亩),抵押物目前为空置净地。 特别提示:本公告资产信息仅供参考,本公告不构成任何要约或承诺。 |
更多信息 |
|
补充资料 |
|